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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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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工作人员。

选调条件

(一)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;

(二)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工作2年及以上,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
(三)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8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);

(四)身体健康;

(五)符合《关于印发<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(试行)>;的通知》(慈委组〔2015〕24号)规定的流动条件;

(六)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》。

选调程序

(一)报名。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26日(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6:00)到慈溪市卫生健康局(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,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)12楼1207室报名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(见附件2)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(样张见附件3),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。其中,报考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相关岗位的,除本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外,还需由市卫生健康局爱卫办或各镇、街道爱卫办提供爱国卫生工作经历证明(样张见附件4)。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报名。逾期不再受理报名。报考者应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,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。

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,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。

(二)笔试。各岗位笔试内容范围详见附件1,时间初定于12月5日上午(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)。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,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
笔试后,将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。所有实际参加该岗位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,按60分划定,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(四舍五入取整数)划定。

在笔试合格人员中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(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,并列的则全部入围)。

(三)面试。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、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。满分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

面试后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,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。

(四)考察聘用。重点考察德行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(详见附件5),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
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,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考察。
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
联系电话:63838599。

相关附件下载:000ybe

附件:

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.xlsx

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.doc

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(样张).doc

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经历证明(样张).doc

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.doc

原标题: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
(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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